2019年8月15日,美國政府宣布將對自華進口的約3000億美元商品加征10%關稅,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和12月15日起實施。針對美方相關措施,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。
2019年8月23日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,經國務院批準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,對原產于美國的5078個稅目、約750億美元商品,加征10%、5%不等關稅,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、12月15日12時01分起實施。
公告顯示,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其,將對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270個稅目商品加征10%的關稅,對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646個稅目商品加征10%的關稅,對附件1第三部分所列64個稅目商品加征5%的關稅,對附件1第四部分所列737個稅目商品加征5%的關稅;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,對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個稅目商品加征10%的關稅,對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個稅目商品加征10%的關稅,對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個稅目商品加征5%的關稅,對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個稅目商品加征5%的關稅,在此次公告的加征關稅商品中,也涉及了部分科學儀器。如球磨式破碎及磨粉機器、X射線斷層檢查儀、γ射線無損探傷檢測儀、單相感應式電度表、三相感應式電度表、其他電度表、非工業用計量儀表的零件及附件、煙霧分析儀、超聲波探傷檢測儀等都在加征關稅名單中。這些儀器主要出現在附件2中,也就是說,這些儀器將從今年12月15日起加征關稅。
以下是截取的部分清單: